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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界定    

On Judicial Division of the Criminal Cases crossed with Civil On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童可兴[1]

机构地区:[1]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出  处:《人民检察》

年  份:2004

期  号:6

起止页码:15-1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0、RDFYBKZL(收录号:248901)、核心刊

摘  要:刑民交错,是指在案件中当事人的某一部分或全部行为同时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与民事关系构成要素的客观现象。其基本形态主要有刑事犯罪与一般侵权行为的交错,刑事犯罪与民事违约行为的交错,刑事犯罪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交错,以及刑事犯罪与民事合法行为的交错。在界定刑民交错案件中,要综合运用民事分析法和刑事分析法。

关 键 词:刑民交错案件  司法界定 刑事犯罪 民事关系 刑事法定犯  民事主体 刑事分析法  民事分析法  

分 类 号:D914] D913[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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