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北京100088
年 份:2004
卷 号:32
期 号:3
起止页码:30-3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 受传统的封建"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唐代妇女的法律地位十分低下。在政治方面,她们没有参加国家科举考试的权利和参与对国家管理的权利,甚至连最基本的接受国家学校教育的权利也没有;在经济方面,除寡妻妾外,她们没有土地的分配权,不是国家均田制上受田的民事法律主体,在家庭财产继承方面,其继承权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婚姻方面,她们不但没有自主决定婚姻的权利,甚至连离婚的自由也没有;在人身权方面,其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低下,每当遇到天灾人祸时,妇女这一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便首当其冲地遭到摧残。
关 键 词:唐律 男尊女卑 人身权 财产继承权
分 类 号:D904.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