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我国应实行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分立——兼论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
Separation of 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 Should Be in our Legal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国家检察官学院
年 份:2003
卷 号:9
期 号:5
起止页码:81-8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2003、NSSD、RCCSE、RDFYBKZL(收录号:218167)、RWSKHX、SKJJZZ、ZGKJHX、普通刊
摘 要:我国法学界对于如何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如何处理或建构我国商事立法模式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和分歧。论文通过对四种不同形态的商事立法模式的阐释 ,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抉择的争议进行了评析 ,主张我国应实行以《商法通则》为统率的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分立。
关 键 词:实质商法主义 商事立法模式 民商分立原则 商法通则 商事交易
分 类 号:D923]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