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职务犯罪中“从事公务”问题探析    

An Inquiry into the Issue of Performing Public Duty in Crimes by Taking Advantage of Du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古家鹏[1]

机构地区:[1]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四川内江641000

出  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年  份:2003

卷  号:17

期  号:4

起止页码:73-7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 ,是界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基本依据。对于“公务”应从职务犯罪侵害的客体 ,《刑法》第 93条关于从事公务人员范围的规定 ,以及公务与劳务的关系入手 ,才易于对公务的内涵形成共识。刑法意义上的公务仅指具有国家管理性质的公共事务。公务与劳务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某种活动是否具有国家权力性和管理性。相应地 ,所谓从事公务就是指代表国家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务行为 ,以及其他办理国家事务的行为。

关 键 词:职务犯罪 公务 劳务 从事公务

分 类 号:D924.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