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
年 份:2004
期 号:1
起止页码:49-4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或成交商不但要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而且,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得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采购当事人却无视采购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关 键 词:采购合同 履行 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法 中标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分 类 号:F812.45[财政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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