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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应注意的问题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吾尔[1] 高潮[1] 孙秋平[1]

机构地区:[1]湖北省黄石市卫生局,435000

出  处:《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年  份:2003

卷  号:19

期  号:8

起止页码:497-49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JST、RCCSE、ZGKJHX、普通刊

摘  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3种途径,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实际工作中,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一个重要手段[1].在贯彻<条例>的实践过程中,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机制较难掌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不规范性,需要加强认识和规范化运作.

关 键 词:医疗事故  医患协商  处理  规范化  医疗纠纷

分 类 号: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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