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德刑分途:春秋时期破解礼崩乐坏困局的不同路径——以清华简《子产》为中心的考察    

The division of virtue and penalty: Different ways to resolve the disorder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光胜[1]

Liu Guangsheng

机构地区:[1]中国孔子研究院,山东曲阜273100

出  处:《孔子研究》

基  金:山东省泰山学者专项经费资助;系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清华简与先秦<书>类文献研究"(项目编号:2016BLS002)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9

期  号:1

起止页码:30-3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RWSKHX、核心刊

摘  要:据清华简《子产》可知,子产刑书主体分为令、刑两部分,内容又有国、野之别,令的地位高于刑,这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我们的认知。清华简《子产》的面世,重要的发现是证明律法意义上的"令"在春秋以前已经出现。三邦指的是夏、商、周,清华简《子产》说子产参照三邦之令,制作郑令、野令,与《周礼·春官》互证,则"令"的萌芽或可上溯至西周时期。面对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困局,早期法家认为法治是不得不采取的治国方式,他们铸刑书、刑鼎,开启了出礼入法的治国理路。孔子由礼至德,注重向内挖掘礼制合于人心的内容,强调用道德教化唤醒百姓遵守礼制的自觉。他们对治国重点的不同选择,揭开了此后两千年儒法之争的序幕。

关 键 词:清华简 子产 孔子 儒法之争  

分 类 号:K225[历史学类] B22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