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基 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1949—1955年新中国工资制度改革与转型研究:以河北省为例”(2018M641669)
年 份:2019
卷 号:0
期 号:9
起止页码:132-14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1956年工资改革后,搬运工人的工资收入'合理性'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地方政府认为搬运工人的工资收入与其他职工群体存在悬殊现象,主张对搬运价格及搬运工工资收入进行调整,以实现地区及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收入平衡。究其根源在于,1956年工资改革基本确立起新中国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原则的工资制度,而搬运工群体并未纳入此次改革,其工资收入仍游离在这一体系之外。地方政府对搬运工群体工资收入调整的主张,并非否定职工群体间的工资差异,恰恰相反,其工资制度合理性的追求,最终结果是不断强化和巩固1956年工资改革所构建的工资等级体系。
关 键 词:1956年 工资改革 搬运工人
分 类 号:F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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