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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自首的文理解释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茂华[1] 陈雪梅[2]

机构地区:[1]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湖南长沙410205 [2]湖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湖南怀化418000

出  处:《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

年  份:2008

期  号:2

起止页码:165-16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自首在实务中由于解释方法的不同导致同一事实产生截然相反的结果。自动投案可以解释为自愿投案以及不凭借本人行为而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中的"发觉"应当解释为证据与特定案件相联系形成合理怀疑;对投案对象应做进一步解释。"自己"应当限缩解释为真实身份的特定人。当前对"同种罪行"的司法解释是法理与司法实践合理融合的惟一正解。

关 键 词: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 同种余罪  

分 类 号:D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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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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