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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关于“传媒”立法的一点思考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耿成雄[1]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编辑出版系

出  处:《今日财富》

年  份:2016

卷  号:0

期  号:15

起止页码:115-11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1]所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

关 键 词:传媒法 法律规范 部门法 民事侵权法  地方性法规  民事权益 法律体系  名誉权 肖像权

分 类 号:D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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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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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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