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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浅谈全国首例适用电子督促程序办理互联网金融案件——以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朱某申请支付令案为中心    

Discussion on Handling Internet Financial Cases through the National First Electronic Procedure of Supervision and Urge-Case of a Small Loan Company and Mr. Zhu Applying for Payment Order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辽敏[1] 孙怡悦[1]

Chen Liaomin;Sun Yiyue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年  份:2017

期  号:1

起止页码:161-1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辑刊

摘  要:近年来,我国民商事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督促程序的案件却在逐年下降,督促程序未能很好地发挥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审判效率,简化诉讼程序的作用。而在德国、奥地利,大量的民商事案件通过督促程序审结。为更好地发挥督促程序的巨大优势,2011年德国全面彻底地实现了督促程序的电子化。电子督促程序就是在督促程序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

关 键 词:督促程序 支付令 小额贷款公司 互联网金融

分 类 号: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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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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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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