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江苏常州市委党校,江苏常州213016
年 份:2002
卷 号:20
期 号:4
起止页码:72-7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作为物业管理合同当事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 ,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因此 ,双方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 ,应当定位于服务合同 ,而非委托合同。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属于物业公司的劳动报酬。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人身伤害、财物被盗等损失 ,应当根据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来确定赔偿责任 ,且物业公司对业主、业主委员会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责任。
关 键 词: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 有限责任 平等主体
分 类 号:D922.181]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