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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中国古代法学考试制度初探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郑显文[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北京市100088

出  处:《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年  份:2002

卷  号:28

期  号:6

起止页码:124-12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核心刊

摘  要:早在西周时期中国就出现了与法学教育密切相关的礼学考试。及至秦代 ,在“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思想的指导下 ,法律考试已成为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汉代通过察举和孝廉来选拔人才 ,以四科取士 ,“明达法令”是其中一项重要的考试内容。正是在借鉴了历代法学考试经验的基础上 ,唐、宋时期在科举考试中出现了单独的法律考试 -明法科。明法科的出现对于提高官吏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起了重要作用。自元代以后 ,由于受到程朱理学思想的影响 ,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 ,法学教育走向了没落 ,单独的法学考试已很少出现了。

关 键 词:中国  古代  法学教育 明法科  法学考试制度  

分 类 号:D9-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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