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
年 份:2024
期 号:9
起止页码:39-4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修改是围绕董事会展开的。一个整体的判断是:新公司法多方面增强董事会治理权能,建构起股东会和董事会并行的治理格局,立法者期冀董事会能承担更多的治理责任。本文在新公司法建构的公司治理架构范围内,以董事会权责变动为基点,通过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治理地位和职权的比较分析,察思我国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之路,其中前者表现为双治理中心,即所有者静态控制(股东会中心主义)和经营者动态控制(董事会中心主义)并行,而后者表现为强化董事会的地位,灵活化董事会的权力,加强董事的责任等。
关 键 词:新公司法 董事会中心主义 治理架构 治理责任 静态控制 董事会治理 股东会 灵活化
分 类 号:D92[法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