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LI Lingling;GAO Haoran(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Northwest A&F University/Shaanxi Agricultural Law and Environmental Law Research Center,Yangling,Shaanxi712100,China)
机构地区:[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省农业法环境法研究中心,陕西杨凌712100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3BFX060)。
年 份:2024
卷 号:24
期 号:3
起止页码:84-9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3、CSSCI、CSSCI2023_2024、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为破解证据类型划分以及证据运用规则在土地纠纷中的适用难点,应用类案分析方法对土地纠纷司法裁判文书进行探析发现:在证据类型方面,以“人证、物证、书证”模式划分土地证据易致对其被动消极认定,“材料-证据-定案依据”模式存在行政机关取代审判主体认识的倾向,应审慎运用“证据资料-证据方法”二元结构,而按照“主要-一般-参考”模式进行划分具有现实意义;在证据运用规则方面,民事证据保全制度与土地纠纷解决无法完全适配,土地证据客体范围在常规证据收集制度下产生排斥现象,亟需释放土地纠纷电子证据的应用潜力。因此土地纠纷证据运用一方面需要以土地证据类型划分为基准,平衡土地证据举证责任;另一方面需要以土地证据适用认定为切入,构建“抗告-撤销-赔偿”的缓冲带。要打破部门法学科壁垒,以土地法条文为基底,合理解释土地证据规范,推进土地仲裁证据非诉化。
关 键 词:土地纠纷 土地法学 证据类型 证据运用规则 类案分析
分 类 号:F311] D922.3[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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