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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年休假吗?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业林[1]

机构地区:[1]江苏省镇江市社科联、社科院

出  处:《工会信息》

年  份:2023

期  号:17

起止页码:42-4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案情简介2021年1月,赵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销售公司工作。2023年1月,赵某跳槽到某食品公司。食品公司与赵某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入职5个月后,赵某计划陪孩子暑期游玩,向食品公司中请休年休假。食品公司拒绝了他的申请,理由是,试用期员工没有享受年休假的资格,按照公司规定,只有在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年休假。

关 键 词:年休假 劳动合同 试用期 员工  享受  

分 类 号:D92[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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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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