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清朝前中期的法律宣讲与社会教化    

Legal propaganda and social education in the early and middle Qing Dynas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杨扬[1,2]

YANG Yang

机构地区:[1]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文化研究所 [2]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

出  处:《青海社会科学》

基  金: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基础研究重点激励课题“盛世‘普法’:清前中期的法律宣讲与社会教化”(CLS(2022)J01)。

年  份:2022

期  号:6

起止页码:180-18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NSSD、RCCSE、RWSKHX、SKJJZZ、核心刊

摘  要:教化是将道德、文化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方式。通过社会教化,清朝所倡导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与社会风俗得以彰显与推广。传统中国自象魏布宪、木铎传法到讲读律令、圣谕宣讲,始终具有优良的社会教化传统。国家通过讲读律令与圣谕宣讲的教化路径,巩固了基层治理秩序,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明清律典始设“讲读律令”,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官民读法提出不同要求;圣谕宣讲是强化社会教化的结果,亦是社会教化在实践维度的重要体现。清朝圣谕文本涉及的律例知识,能够观察清代法律如何有效同圣谕文本相衔接。这种综合运用讲读律令与圣谕宣讲的社会教化方式,促使清朝实现对超大规模领土国家稳定的治理。

关 键 词:讲读律令  圣谕宣讲  社会教化 国家治理  

分 类 号:K24[历史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