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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共同富裕背景下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标准与合理规模研究    

Research on the Definition Criteria and Reasonable Scale of Middle-income Groups in the Context of Common Prosperi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金昌[1] 任志远[1,2]

LI Jin-chang;REN Zhi-yuan(School of Data Sciences,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Si-Economics,Hangzhou 310018,China;Zhejiang Research Institute of ZUFE-UCASS,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Si-Economics,Hangzhou 310018,China)

机构地区:[1]浙江财经大学数据科学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2]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18

出  处:《统计与信息论坛》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新经济新动能统计监测与评价研究”(18ZDA125);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研究项目“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标准与统计测度”;浙江省一流学科(浙江财经大学统计学)一般项目“共同富裕统计监测与评价研究”的资助。

年  份:2023

卷  号:38

期  号:2

起止页码:16-2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3_2024、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中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是“扩中提低”,即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得到明显扩大。从中等收入群体的统计意义与经济意义入手,在理论层面展开关于中等收入群体界定标准的讨论。理论分析的结果表明,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依据设定收入上下限的方法能够较为准确地界定实际生活中的中等收入群体。当收入分配格局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时,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下限应当略高于收入分布的下四分位数,而收入上限则应略高于收入分布的上四分位数。从不同收入分配格局的结构特征来看,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合理范围应当在50%以上且不宜过高。参考部分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作为验证,当社会收入分配格局表现为比较合理的“橄榄型”结构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大致保持在60%左右,并且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以及高收入群体的规模比例接近3∶6∶1。进一步利用核密度估计方法,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实证测度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并基于国际比较视角分析中国在打造合理分配格局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证结果表明,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尚不足40%。相比一些发达国家,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小、水平低”,且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要将继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主阵地”,结合中国各地实际发展水平科学地设置中等收入群体统计标准,更加精准地通过“三次分配”推动低收入群体向中等收入群体迈进,在进一步“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逐步形成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适度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关 键 词:共同富裕 “橄榄型”分配格局  中等收入群体 合理规模  国际比较  

分 类 号:C82[统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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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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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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