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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数字人权”再反思——与马长山教授等商榷    

Rethinking “Digital Human Rights”——Debating with Professor Ma Changshan and Other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刘志强[1]

Liu Zhiqiang

机构地区:[1]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出  处:《政法论坛》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人民为中心’人权理念研究”(20JJD820008)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22

卷  号:40

期  号:6

起止页码:66-8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数字人权”是人权泛化的结果。“两种四类”的人权泛化,揭示了不同类型人权泛化对主体性的各种挑战,人权泛化的本质在于人权的异化。目前“数字人权”为人权功能、人权理论带来了异化,使得人权的社会功能与应有的道德内涵分离和疏远,涉及到数字鸿沟、信息壁垒的关联性异化,均源于“数字人权”混淆了人权研究的外部视角和内部视角,进而以外部论证代替了人权的内部证成。“数字人权”外部视角的人权研究强调人权受外部条件的塑造,这种描述性的社科研究无法替代人权规范的内部论证,也不能证成具体的人权。经过人权内部视角的核心要素、功能和脉络的检视与论证,“数字人权”只不过是人权的数字化。因此,人权的数字化,无需迁就数字技术对人权的变造就成为“数字人权”。

关 键 词:“数字人权”  人权泛化  外部异化  内部证立  

分 类 号:D912.1] D912.7[法学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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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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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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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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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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