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ZHANG Li-shi(Food Safety Monitoring and Risk Assessment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West China School of Public Health,Chengdu,Sichuan 610041,China)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成都610041
年 份:2022
卷 号:49
期 号:14
起止页码:2497-250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AB、CAS、IC、RCCSE、ZGKJHX、核心刊
摘 要:自从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将保健食品纳入法制化管理以来,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机制与监管部门发生了许多变化,监管机制从单一的审批/注册制发展到注册与备案双轨制,监管部门从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审批/注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市场监管的分段管理模式过渡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和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市场监管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本文对此变化过程进行简要介绍与述评,以期能为感兴趣的读者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发展变化以及目前的状况提供参考。
关 键 词: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监管机制 保健食品监管部门
分 类 号:TS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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