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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法学研究的两种视角——兼评“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逻辑之非    

On Two Perspectives on Legal Studi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谢晖[1]

XIE Hui

机构地区:[1]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出  处:《法学评论》

年  份:2022

卷  号:40

期  号:1

起止页码:17-3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法学有两种观察或研究视角,即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简言之,前者是规范(制度)事实视角,后者是社会(事实)视角。因之,法学也可两分为内部视角的法学和外部视角的法学。前者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和纽带的制度事实为研究对象,以规范分析为基本方法,并强调规范中心和规范决定论;后者则以法律规范与其它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并运用其他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的方法作为观察和研究法律现象及运作规律的具体方法。它强调社会(事实)中心和社会决定论。法学(尤其法教义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一支,与社会科学之间是种属关系,因之,法教义学与所谓"社科法学"之间,在逻辑上不能以并列关系对待。与其说"法教义学与(和)社科法学",不如说内部视角的法学与(和)外部视角的法学。

关 键 词:法学 内部视角的法学  外部视角的法学  法教义学

分 类 号: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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