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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民法典》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规范的法政治学解读    

A Law and Politics Study on the Subject of Rights of Collective Land in The Civil Cod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申惠文[1,2]

SHEN Huiwen(Law School,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1, China;Research Center of Private Law,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1, China)

机构地区:[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2]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河南郑州450001

出  处:《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2)。

年  份:2021

卷  号:36

期  号:4

起止页码:49-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民法典》是集体土地产权改革共识的基本表达,也是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重要前提。要从法政治学角度科学解释《民法典》集体土地权利主体规范,妥当定位国家、集体、农户、农民的关系。国家公权力应当更加平等地对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逐步取消对集体土地权能不合理的限制。集体具有类似国家的属性,肩负着公共的职能,不能遵循营利法人的运营模式。农户作为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体,是家庭政治功能的阶段性表达。从农户到农民,从农民身份到农民职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弱化户籍农民的规范意义,逐步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实现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体由农户到个体的渐进式制度变迁。

关 键 词:法政治学 《民法典》 集体土地  权利主体 农户

分 类 号: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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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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