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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    

Applicable Cases of the Corporate Compliance Non-prosecution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李玉华[1]

LI Yuhua(Law School,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38,China)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38

出  处:《法学论坛》

年  份:2021

卷  号:36

期  号:6

起止页码:21-3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2020年是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元年,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在试点中存有争议。合规不起诉是企业犯罪的新型治理方式,企业通过付出代价获得重生。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不仅适用于轻罪还适用于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应当只针对企业,而非个人。立足于我国的实践情况,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现在的小微企业逐步扩展至大中型企业,从国内企业逐步扩展至大型跨国企业。我国需不断总结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本土经验、借鉴域外的实践经验,为世界的企业合规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关 键 词:合规不起诉  重罪 大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分 类 号:D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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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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