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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生育年龄与不良出生结局的关系及对适宜生育年龄的启示    

Relationship between maternal age and adverse birth outcomes and inspiration for appropriate age of childbearing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倪静宜[1] 陈林利[1] 陈丽菁[1] 皇甫新凤[1] 虞慧婷[2,3,4]

NI Jing-yi;CHEN Lin-li;CHEN Li-jing;HUANGFU Xin-feng;YU Hui-ting(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Minhang District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Shanghai 201101,China)

机构地区:[1]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管理科,上海201101 [2]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命统计科,上海200336 [3]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上海200336 [4]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200032

出  处:《现代预防医学》

基  金:第五轮上海市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学科项目(GWV-10.1-XK8)。

年  份:2021

卷  号:48

期  号:20

起止页码:3720-372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AB、CAS、IC、RCCSE、ZGKJHX、核心刊

摘  要:目的分析女性生育年龄与不良出生结局的关系,以探索女性适宜生育年龄。方法收集2008—2019年上海市闵行区出生登记信息,应用方差分析与χ^(2)检验比较各年龄组产妇和新生儿出生特征。采用多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产妇生育特征与不良出生结局的关系。结果2008—2019年女性平均生育年龄自26.68岁上升至29.97岁,增长3.29岁。高龄产妇(>35岁)占比自7.77%上升至峰值17.58%。低龄组(<20岁)早产、低出生体重的风险分别是20~24岁组的1.36倍(95%CI:1.26~1.47)和1.35倍(95%CI:1.21~1.50);35~39岁组早产、低出生体重与剖宫产的风险分别是20~24岁组的1.60倍(95%CI:1.47~1.73),1.47倍(95%CI:1.33~1.62)和2.21倍(95%CI:2.13~2.29);≥40岁组早产、低出生体重与剖宫产的风险增高为20~24岁组的2.09倍(95%CI:1.81~2.41),2.15倍(95%CI:1.82~2.55)和2.85倍(95%CI:2.64~3.06)。结论低龄与高龄生育均会增加不良出生结局风险,20~24岁组不良出生结局的风险最低,应鼓励育龄妇女在适龄期生育。

关 键 词:生育年龄 高龄 低龄 早产 低出生体重

分 类 号:R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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