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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研究--兼议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与法治化
Researchinto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Petition Work within the Party:also Discussion on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Legalization of Petition Work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Par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LEI Hao-wei
机构地区:[1]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基地重庆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2]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1120 [3]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信访与法治中国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基 金:国家信访局2019年度信访理论研究重大项目“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的研究成果(2019AG0101);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研究”(CLS[2019]A0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一般项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关于‘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重要论述研究”(2020YBFX48);重庆市教委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党全面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研究”(CYB20156)。
年 份:2021
期 号:10
起止页码:17-2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是党领导信访工作百年历史经验的凝练与升华,也是新时代实现党领导信访工作制度化与法治化的基础与保障。作为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二元法治架构的重要一维,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发挥着巩固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地位、规范和改善党对信访工作的系统领导行为等重要作用。通过分析中央层面30件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发现:在形式上,呈现制度框架虽已形成但网络尚未密织、制度板块相对集中但形态仍显青涩、制度领域交叉耦合但时效较为滞后三大典型特征;在内容上,存在以侧重联合发文的规制规范方式以实现“诸访交融”、凸显反腐治理的制度功能叠加以实现“纪访衔接”、明晰权利救济的制度界限划分以实现“诉访分离”三大显著优势。面向未来,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坚持“党内立规”与“国家立法”两措并举、确保“静态网络”与“动态实施”双效兼顾,适时酝酿出台《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条例》并辅之以横纵贯通、上下协调的配套政策,加强党对信访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密切党规国法内外衔接,同时密织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网络、优化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机制,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信访治理效能。
关 键 词: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 党的领导 制度框架 制度优势 治理效能
分 类 号:D26[政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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