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Zhang Qinyu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
基 金: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重要经济立法的方法论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CFX064。
年 份:2021
卷 号:36
期 号:4
起止页码:113-13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数据权利保护运动兴起,各国和国际组织对数据权利纷纷单独立法,数据法学领域的法学思维范式渐成主流,数据权利应当因应系统化趋势。整合型的数据权利归集路线面临封闭僵化的梗阻,汇编型路线能够彰显法律对数据权利保护的决心。当今数据权利立法困难,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制定的软法暂时成为数据归集的主要形式。从义务规制角度反射保护权利并不足够,从正面列举统合数据权利有利于为权利人提供请求权基础。数据权利的配置遵循要素生产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数据要素生产是识别适合数据权利的标准。以数据要素的生产为线索,数据权利由国家的数据主权、政府的公共数据权、企业的数据控制权及用户的一系列私权构成。
关 键 词:数据权利 生产要素 数据主权 公共数据权 数据控制权
分 类 号:DF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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