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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村庄“三治”融合的实践与机制    

The Practice and Mechanism of“Integration of Self-government,Rule of Law and Rule by Virtue”in Villag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孙冲[1]

Sun Chong

机构地区:[1]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出  处:《法制与社会发展》

年  份:2021

卷  号:27

期  号:4

起止页码:5-23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行政是法治进入乡村社会的主要手段。随着村级治理行政化的推进,法律对村级治理的影响不断加深。然而,受限于法治自身的局限与行政治理手段的僵化,村级治理需要创新治理手段。自治作为村庄中的内生性治理力量,可以成为村级治理中微观的权力运作方式。德治蕴含的优秀文化与地方传统,可以在村级治理中回应地方性治理需求。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度作为自治、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产物应运而生,体现了“三治”融合的机制。自治需经行政的培育,并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法治的目标可经自治的运行得到实现;德治回应了法治之盲区,并在自治下以村规民约之形式形成了具体的实现机制。“三治”融合满足了村级治理的差异化、弹性化、精细化需求,有助于善治之目标的实现。

关 键 词:“三治”融合  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度  村规民约 村级治理行政化  善治

分 类 号:D422.6[政治学类] D920.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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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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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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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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