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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认罪认罚从宽:“以审判为中心”的抵牾与协调    

The System of Leniency for Pleading Guilty and Accepting Punishment——Contradiction and Coordination of Trial-centered Litigation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戴鹏[1]

DAI Peng

机构地区:[1]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

出  处:《北方法学》

年  份:2021

卷  号:15

期  号:4

起止页码:117-12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_E2021_2022、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实现审判实质化。基于对效率的追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降低证明标准、虚化庭审程序、强调检察机关主导等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悖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是认罪认罚自愿性的结构性保障,同时也是评价认罪认罚制度实效的重要标尺。在具体制度设计中,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亦应当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红线,保障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法定证明标准,实行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相结合,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从而防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产生消减作用,甚至沦为司法实践中规避"以审判为中心"的现实路径。

关 键 词:以审判为中心  认罪认罚从宽  审判实质化  证明标准

分 类 号:DF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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