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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虎产品中医药用史的阶段特征——基于《中华医典》数据库的分析    

Historical Usage of Tiger Par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曹志红[1] 丁曼旎[2] 赵彦风[3]

CAO Zhihong;DING Manni;ZHAO Yanfeng(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100049;School of Humanities,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Beijing,100049;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Guizhou Medical University,Guiyang,Guizhou,550025)

机构地区:[1]中国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49 [2]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49 [3]贵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出  处:《自然辩证法通讯》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焉居其野:中国虎历史研究”(项目编号:17FZS051)。

年  份:2021

卷  号:43

期  号:7

起止页码:71-7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本文通过检索《中华医典》1156部中国历代医书中的虎产品药用记录,对2996条虎产品药用信息和2884首虎产品药用方剂进行分析,复原历史时期虎产品的药用情况:汉末药学著作《名医别录》是最早对虎产品药用价值进行记录的文献,至迟到汉代,人们对于虎产品某些部位的药用价值和主治病症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就目前文献所见,虎方或始载于东汉,或至迟于东晋已有记录,其数量经两晋南北朝,至唐快速增长,到宋代达到第一个记录高峰;金元时期方剂数量骤降,明代又转而达到第二个高峰,也是历史时期虎药用方剂最多的时段;清代稍有下降但依然高于宋的水平,民国时期虎方数量降至近乎与唐代持平。新中国初期,有确切治疗效果的虎产品药用方剂得到专利化。1993年5月29日《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全面禁止使用虎骨及虎骨组成的制剂,终结了中国上千年的虎产品入药史。

关 键 词:中医 虎产品  药用史  阶段特征  

分 类 号:Nl[中医学类] R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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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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