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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污染场地修复药剂安全利用问题及对策  ( EI收录)  

Problems and Strategies of Safe Utilization of Agents for Contaminated Site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可欣[1] 周燕[1,2] 张飞杰[1,2] 朱凯旋[2,3] 杨敏[2] 袁溶潇[2] 郭观林[2]

KE Xin;ZHOU Yan;ZHANG Feijie;ZHU Kaixuan;YANG Min;YUAN Rongxiao;GUO Guanlin(College of Energy and Environment,Shenyang Aerospace University,Shenyang 110136,China;Technical Centre for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of Soil,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Beijing 100012,China;Research Institute of Soil and Solid Waste,Chinese Research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Beijing 100012,China)

机构地区:[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2]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北京100012 [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与固体废物研究所,北京100012

出  处:《环境科学研究》

基  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No.2020YFC1807405)。

年  份:2021

卷  号:34

期  号:6

起止页码:1473-148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AJ、BDHX、BDHX2020、CAB、CAS、CSCD、CSCD2021_2022、EI、IC、JST、NSSD、PROQUEST、RCCSE、RWSKHX、SCOPUS、WOS、ZGKJHX、核心刊

摘  要: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常采用固化稳定化、淋洗或化学氧化还原等修复技术,通过改变污染物赋存形态、降低污染物浓度或消除污染物的方式控制环境风险.在这些技术应用过程中,修复药剂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潜在风险已经引起关注.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相关部门应筛选评估并公布土壤中重点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超标的降阻产品、修复活动不得造成新的危害、加强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并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修复方案中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内容.但目前还没有制定针对修复药剂安全性的相应标准或技术规范.修复药剂可能会造成土壤理化性质、土壤微生物活性及数量的改变,破坏土壤生态系统或二次污染土壤,还会迁移进入地下水,造成水质恶化并引发风险;本文阐述了污染场地修复中常用修复药剂的修复机理及存在的问题,梳理了现有修复药剂评价和管控方法,提出了基于土壤性质、微生物和地下水安全的修复药剂安全评价及管控建议,为场地修复中修复药剂安全利用及风险管控提供参考.

关 键 词:修复药剂  污染物 影响  评价  管控

分 类 号:X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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