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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我国《民法典》第10条中的“习惯”之识别    

Identification of “Custom” in Article 10 of Civil Cod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侯国跃[1,2] 何鞠师[1]

Hou Guoyue;He Jushi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

出  处:《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基  金:2019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民事案件中民族民间习惯规范的司法适用研究”(2019-GMB-0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年  份:2021

期  号:2

起止页码:46-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_E2021_2022、NSSD、RCCSE、RWSKHX、ZGKJHX、普通刊

摘  要:学界关于《民法典》第10条中的“习惯”究竟是指事实习惯还是习惯法存有争议.就法与习惯的关系而言,可谓矛盾且既存,因为“习惯”不同于法律,但又必须具备“法”的要素,故,应以习惯法而不是事实习惯去定位“习惯”.为了有效对“习惯”进行识别,有必要对其进行类型化分析.“习惯”的基本分类为民事习惯和商事习惯,二者实质区别在于民事习惯形成于众多普通主体之间,而商事习惯仅形成于当事人双方之间,因而,前者可通过普遍知晓、内容确定的特性进行识别,后者可沿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交易习惯的识别标准进行确定,即商事习惯应具有反复实践和当事人内心确信两大要素.

关 键 词:民法典 事实习惯  习惯法 识别标准  

分 类 号:D92[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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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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