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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2018-2019年福建省国家谈判药品患者用药可及性调研分析    

Analysis Of Patients’Accessibility On National Negotiation Drugs In Fujian Province During 2018—2019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金燃[1] 郭凯宁[1] 陈纯[1] 谢焜[2] 张勇[2] 林永顺[3] 陈新榕[4] 丁榕芳[4]

Chen Jinran;Guo Kaining;Chen Chun;Xie Kun;Zhang Yong;Lin Yongshun;Chen Xinrong;Ding Rongfang(School of Pharmacy,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Fuzhou,350122;Fujian Medical Insurance Management Center,Fuzhou,350001;Shanghai Roche Pharmaceutical Co.,Ltd.,Shanghai,201203;Fujian Social Medical Insurance Association,Fuzhou,350001)

机构地区:[1]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福州350122 [2]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福州350001 [3]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上海201203 [4]福建省社会医疗保险协会,福州350001

出  处:《中国医疗保险》

年  份:2020

期  号:12

起止页码:59-6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RWSKHX、普通刊

摘  要:目的:调查分析福建省国家谈判药品患者用药可及性并探讨原因,提出改善建议。方法:数据来源于福建省医疗保险就医数据库,应用36+17种国家谈判药品的相应编码,提取2018.07.01-2019.04.30期间门诊、住院记录中的处方明细,采用Excel整理、汇总数据并进行分析。结果:(1)36种谈判药品和17种谈判药品的用药总金额分别为5.00亿元和1.34亿元,推算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分别为3.90亿元和1.05亿元。(2)省直属单位的患者人均用药金额最高,其次为福州、厦门;比较各统筹区曲妥珠单抗的相对用药人数,省直属单位和福州市的相对用药人数与目标患者数接近。(3)部分地市的异地就诊金额高于本地就诊金额。(4)三甲医院谈判药品的使用金额及使用人数最多,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对治疗慢性病的谈判药品应用较多。结论:自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该省医保目录后,在该省得到很好的执行,福州地区参保人员的谈判药品可及性较好,异地就诊金额较少。但与其他省比较,未开通社会药店统筹部分限制了该省患者的药品可及性。

关 键 词:国家谈判药品  福建省  调研  

分 类 号:F84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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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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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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