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人工智能体的道德地位研究——基于责任论视角
Study on Moral Statu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ponsibili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JIAN Xiao-xuan(School of Marxism, Changsha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22, China)
机构地区:[1]长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410022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人工智能体的道德责任困境研究”(19YJA720008);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工智能体的道德责任研究”(17YBA023);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自主机器人行为的道德责任归属问题研究”(XSP20YBC405)成果。
年 份:2020
卷 号:44
期 号:5
起止页码:133-138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经典道德责任理论坚持道德地位的必备条件是非凡的意识和意志,所以人工智能体不具备道德地位。实用道德责任理论则认为,人工智能体即使不具备意识,但具有一定的自主行为能力,是“道德能动者”,因而具有道德主体地位。人工智能体实际上是“二阶道德能动者”,具备非完全道德主体地位,它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但可以与人类一起构成“人机混合能动者”;而人机混合能动者作为人机交互系统中的道德责任主体,可以承担道德责任。
关 键 词:人工智能体 道德地位 道德责任 二阶道德能动者
分 类 号:B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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