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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清末沛县新团案考论——兼及对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思考    

On the New League Case of Peixian County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Thinking about Handling Mass Events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鲍田原[1]

Bao Tianyuan(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 Office,Qilu Normal University,Jinan 250013,China)

机构地区:[1]齐鲁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山东济南250013

出  处:《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年  份:2020

卷  号:35

期  号:4

起止页码:118-12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清末,山东灾民与铜山、沛县居民因开垦湖滨荒地发生矛盾,新团与相邻的刘庄寨争斗,酿成群体性流血事件,沛民“京控”,新团被官府平毁。新团事件是典型的群体性事件,在此事件中,官府、沛民、湖团三方对湖团垦荒所持的正当性认识矛盾,博弈激烈。官府的正当性认识虽然借助政府权威主导着事件的处理,但无法统一三方所持的正当性认识,矛盾无法缓解,揭示出法律、政策等赋予的正当性认识在政府权威支持下对解决群体事件所发挥的作用。

关 键 词:湖团  新团事件  群体事件  正当性  

分 类 号:K29[历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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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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