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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长江三角洲地区营商环境政策举措与效果评价    

Policy measures and effect evaluation of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顾雪芹[1] 李育冬[2] 余红心[2]

GU Xue-qin;LI Yu-dong;YU Hong-xin(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Shanghai 200235,China;Business Economics College,Shanghai Business School,Shanghai 200235,China)

机构地区:[1]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200235 [2]上海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上海市200235

出  处:《中国流通经济》

基  金:2019年服务贸易标准化课题研究项目“质量标准对消费外流的影响及机制研究”(FMBZH-1940)。

年  份:2020

卷  号:34

期  号:6

起止页码:86-9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_E2019_2020、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各国将更加重视产业集群竞争,而营商环境则是吸引产业集聚的关键因素。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已进入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速阶段,对营商环境建设特别是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长江三角洲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既存在共性特征,如已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各行政区域内部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均存在诸多短板和突出问题、制度安排缺乏协调性等,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如创新举措各具特色各有侧重、所制定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统一等。为量化分析长江三角洲各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实际成效,可选取政府服务、产业转型、地区功能、人才环境4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采用熵值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并进行综合评分。结果发现,上海市得分最高,其次是浙江省和江苏省,安徽省最低。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引领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上海市应发挥配套服务综合成本优势以弥补土地成本劣势,提高资金对实体产业支持力度,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态势,缩短通勤时间;浙江省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供给;江苏省应降低企业成本,改善环境质量并充分发挥财政的作用;安徽省应抓住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契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此外,长江三角洲各省市在优化自身营商环境建设的同时,还要立足区域整体,充分发挥各省市协同效应,实现区域内数据信息共享,构建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式。

关 键 词:三省一市  政府服务 产业转型 地区功能  人才环境

分 类 号: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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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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