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He Yudong
机构地区:[1]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年 份:2020
卷 号:14
期 号:2
起止页码:143-1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NSSD、RCCSE、RWSKHX、核心刊
摘 要:按其原义,法定赔偿兼具补偿与预防之双重目的,无需举证即可按照固定数值或者固定数值范围的下限值确定赔偿额。我国法定赔偿的上下限值在实务上形同虚设,法定赔偿条款已经异化为法院酌定整体效果事实时的程序法依据。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实行了"酌定赔偿计算方法"政策,其酌定对象为基本事实与部分效果事实,与异化了的法定赔偿的酌定对象呈互补态势。酌定赔偿计算方法在实体法上可以取代异化了的法定赔偿,在程序法上不必援引法定赔偿条款作为裁判依据,这使法定赔偿回归原义成为可能。回归后的法定赔偿应当严格限定于在上下限值范围内确定赔偿额,不能作为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
关 键 词:法定赔偿 酌定赔偿 基本事实 效果事实 惩罚性赔偿
分 类 号:D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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