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SUN Rihua;ZHANG Jingzhong(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Heibei GEO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31,Hebei,China)
机构地区:[1]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31
基 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依法治国背景下河北省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适用方法研究”(BJ2014095)。
年 份:2020
卷 号:20
期 号:2
起止页码:1-7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基于对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与追求自由的保护,于信息时代建立了以信息自决权与信息隐私权两大权利为主的私人属性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虽是保护,但这两大权利也并未将个人信息完全掌控在个人之手,在社会利益与重大公共利益面前仍要所有让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的公共属性愈发明显,成为时代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而同意一般化的传统保护模式阻碍了信息的流通,遏制了信息的创造力。新时代下,应转变传统思维与保护模式,促进信息流通,充分发挥信息的巨大生产力,同时探寻合理的保护路径,实现二者的平衡共赢。
关 键 词:个人信息 信息自决权 信息隐私权 多元保护 内外平衡
分 类 号: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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