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Xu Qiangsheng(School of law,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Zhengzhou,Henan 450046)
机构地区:[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46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重大立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6ZDA067);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BFX003);2016年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依法治省视域下深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法律监管研究”(项目编号:2016G004)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20
卷 号:35
期 号:2
起止页码:58-6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在法律性质上,股权继承尽管属于广义上的股权转让,但更多的是继承而非"转让",故股权继承首先是一个继承的问题,必然首先遵从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其次才是股权如何被继承的问题,须遵守公司法关于股权继受的基本规则。股权的本质为财产权,其所谓人身属性是财产权派生出来的,过于渲染其人身属性是错误的。同时,我国的有限公司尽管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但其本质仍为资合公司,股权的自然继承与公司的人合性并不矛盾。《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关于"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是符合继承法理及公司法理的,前半句是继承法的表述,后半句是公司法的要求。同时,继承人继承股权,须履行团体法关于股权变更程序上的要求。
关 键 词:股权继承 股权属性 人合性 股权转让
分 类 号:D92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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