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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与限度    

Application Scope and Limits of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梅扬[1]

MEI Yang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学研究》

基  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6批面上资助项目“比例原则的适用研究”(2019M662722)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20

卷  号:42

期  号:2

起止页码:57-70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例原则保护的是一种相对权利,审查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不可克减的公民权利以及目的正当性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比例原则具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功能,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普遍适用,理应回归行政法这一固有领地。为适应国家任务的多样性,比例原则在关注侵益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向授益行政行为和互益行政行为的领域拓展,但“最小侵害”的严格标准和“法益均衡”的目标追求,决定了其主要用于规制常态意义下的行政权力行使,在紧急状态中的适用要受到一定限制。

关 键 词:比例原则 人权保障 法益均衡  紧急状态

分 类 号:D92[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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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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