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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分析框架:补偿主体视角    

Analysis framework of diversified watershed eco-compensation: a perspective of compensation subject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郑云辰[1] 葛颜祥[1] 接玉梅[1] 张化楠[1]

ZHENG Yun-chen;GE Yan-xiang;JIE Yu-mei;ZHANG Hua-nan(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Tai’an Shandong 271018, China)

机构地区:[1]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出  处:《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体功能区视角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批准号:16BJY031),“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配套政策研究”(批准号:14BJY027);山东省“双一流”奖补资金(批准号:SYL2017XTTD08)

年  份:2019

卷  号:29

期  号:7

起止页码:131-139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CD、CSCD2019_2020、CSSCI、CSSCI2019_2020、JST、NSSD、RCCSE、RWSKHX、SCOPUS、ZGKJHX、核心刊

摘  要: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是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改革方向,其目的是通过在政府补偿的基础上增加市场化和社会化补偿手段,以改变当前政府公共财政补偿面临的困境,健全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本文应用文献研究法、案例法、演绎推理法等研究方法,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协同理论为基础,探索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的基本框架,为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思路。研究认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依靠多元补偿主体,去分担一个共同的补偿量,通过协同运作,实现多渠道补偿,提高生态补偿的效率。基于“目标关联维度”的范畴,生态补偿的协同涉及到目标与效益维、时间维、空间维和途径维上的统一。利益趋同、权责体系和先定约束是能够表征生态补偿有效协同的序参量,其中,对流域生态保护所产生的公共利益趋同是协同补偿的驱动力量,相对明晰的权利和责任分担体系具有决定作用,通过法律规定、政府规制、协商达成的先定约束是最终实现补偿支付的控制参量。应在统一目标下选择和管理这些序参量,进而产生多元主体系统协同补偿效应。具体而言,补偿主体方面,可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应利益相关者“权、责、利”的角度,把流域生态补偿主体抽象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三元主体。补偿标准方面,以流域生态保护成本为下限,以外溢效益为上限确定补偿标准范围,依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收益结构”和“能力结构”原则,从时间、空间和主体维度初步构建动态责任分担、区域责任分担和主体责任分担机制。补偿途径方面,应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对市场主体的规制和社会公众组织的引导,构建政府补偿、市场补偿、社会补偿相互耦合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建立三元主体网络型协同运作机制,并需健全相关法

关 键 词:流域生态补偿 多元化  分担 耦合  协同  

分 类 号:X3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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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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