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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调查关系论纲    

An Outlin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lf-Supplementary Detection and Returning Supplementary Investig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eform of Supervision System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陈小炜[1] 吴高飞[1]

CHEN Xiao-wei;WU Gao-fei(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Procuratorate,Nantong 226001,China)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出  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年  份:2019

卷  号:21

期  号:3

起止页码:56-6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A、CSA-PROQEUST、NSSD、RWSKHX、UPD、普通刊

摘  要: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不属于广义的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属于检察机关侦查权范畴。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调查之间各有优劣,正确处理它们的关系应当注意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相互衔接。科学区分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调查,积极充分和合理正确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退回补充调查沿用检察机关强制措施,补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应当有权获得律师帮助。

关 键 词:监察体制改革  自行补充侦查  退回补充调查  监检衔接  

分 类 号:DF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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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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