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Xu Liantian(Center fo r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Legal Studies,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401120,China)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法制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149)
年 份:2019
卷 号:33
期 号:1
起止页码:59-62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CSSCI、CSSCI_E2019_2020、NSSD、RCCSE、RWSKHX、普通刊
摘 要:以金融监管为唯一手段的一元治理模式面临困境,致使互联网金融要么无法有效适用传统金融监管体制而陷入"治乱循环",要么被迫自行剥离原有的普惠属性,剩余较为成熟的部分业务融入传统金融,进而失去业态特性。互联网金融治理不宜追寻一劳永逸的监管模式,而应转向行业监管与垄断规制并重的治理路径。"二元共治"的基础在于,行业监管与竞争规制具有目标趋同性和手段互补性。"二元共治"模式的具体实施,重在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反垄断执法间的权力配置、协调方式及治理边界。
关 键 词:互联网金融 行业监管 反垄断 二元共治
分 类 号:F832[金融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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