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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法益视角下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范围的规范构造    

The Normative Construction of the Subject Scope of the Crime of Securities Insider Trad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Interest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赵姗姗[1]

Zhao ShanShan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100

出  处:《政治与法律》

基  金:本文系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中国资本市场刑法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7SFB2018)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8

期  号:10

起止页码:43-5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尚不清晰,现行法上数量繁多的规范采用了不同的主体识别标准,造成了实务中法律适用的难题。关于如何重构该罪主体的范围,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知悉"标准与"信义"标准之争,但实质依旧未摆脱美国的模式。因中美两国法律传统的差异,美国诸多理论并不适合我国的司法实务。应当从我国犯罪论体系出发,从行为所侵害的法益(客体)角度划定证券内幕交易罪主体的外延。同时,应选择性地借鉴同样以法益视角划定主体范围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立法经验,尝试对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体范围进行规范重构。

关 键 词:证券内幕交易罪 知情人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日本法 金融商品交易法  

分 类 号:DF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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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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