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YAN Kun-ru;MA Shao-qing(School of Marxism,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0,China)
机构地区:[1]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广东510640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资助项目(17ZDA028);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ZDPY10)
年 份:2018
卷 号:20
期 号:4
起止页码:331-33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A、CSA-PROQEUST、CSSCI、CSSCI2017_2018、IC、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人工智能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促进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人工智能改变了人类生产方式与思维模式,但人工智能作为颠覆性技术可能带来一些风险,例如拉大贫富差距、污染生态环境等。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引发责任伦理冲突及风险的社会扩大等伦理问题,只有规约智能机器设计者和使用者的行为,提倡人工智能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完善人工智能法律和法规等,才能有效保障智能机器与系统的使用安全,维护人类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关 键 词:人工智能 风险 伦理 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
分 类 号: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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