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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电子数据偏在问题之解决——基于书证提出义务规则的思考    

Solving the Problem of Asymmetry of Electronic Data:Reflection on the Basis of Rules of Obligation to Submit Evidenc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高波[1]

Gao Bo

机构地区:[1]集美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出  处:《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4YJA820006)"大数据时代电子证据收集与保全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083)"网络强国战略下人工智能数据的证据法问题研究"

年  份:2019

卷  号:37

期  号:2

起止页码:69-7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NSSD、RCCSE、RWSKHX、ZGKJHX、核心刊

摘  要:在大数据时代,由于结构性偏在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取得他方持有的电子数据,有碍其诉讼上的主张与举证。传统书证的提出义务规则是解决书证偏在的有效方式,但书证与电子数据的证据方法存在差异,因此,需要深入分析电子数据的属性与适用的证据方法,借鉴他国或地区解决电子数据偏在的模式,从而明确符合条件的电子数据准用书证的证据规则。只有在完善我国书证提出义务规则的基础上,平衡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的"证据声明权"与持有电子数据者的"拒绝提交权"的关系,才能有效避免电子数据偏在导致不公正结果的出现。

关 键 词:电子数据 提出义务  证据偏在  

分 类 号: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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