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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法政策学视角下“河长制”的立法与实践——以《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为例    

The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of“The System River-leader”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cience of Law and Policy——Taking Water Protection Ordinance of Tanjiang River Basin of Jiangmen City as an Exampl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王继远[1] 伍青萍[2]

机构地区:[1]五邑大学政法学院 [2]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出  处:《地方立法研究》

年  份:2017

卷  号:0

期  号:5

起止页码:45-55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始于政策驱动。从法政策学视角考虑,"河长制"的推行需要考虑法律与政策的双重因素。"河长制"的立法,应该厘清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这两大制度工具系统之间的"边界",在法律的效能上要处理好制度与程序、权利和救济、义务与责任的关系。以潭江流域治理为例,在进行"河长制"的制度顶层设计时,需要考虑"河长制"实施的可行性、运行程序的正当性,既要注意利益平衡,拓展社会资金和公众参与渠道,保障"河长"决策权,也要通过建立严格的"河长"考核检查、评价、奖惩和约谈等行政问责制度,引入信息公开与环境公益诉讼,构建公务员信义义务体系,来规制"河长"权力,确保权力行使合理、合法。

关 键 词:法律与政策  河长制 潭江  立法  

分 类 号:D922.68] D927[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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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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