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问题与对策: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探析
Problems and Solutions:Analysis on Exercising the Legislative Power of the Districted City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机构地区:[1]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年 份:2017
卷 号:0
期 号:1
起止页码:28-3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普通刊
摘 要:修正后的《立法法》全面赋予了设区的市立法权,这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调整。伴随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工作的起步与发展,必然会面临一系列问题,如何积极推进和保障设区的市立法权落地是一系列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从省级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划分切入,提出对属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内的立法事项,省级层面一般不去立法,如果确需立法,仅限于省内设区的市面临共同的地方事务。对于设区的市提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应当明确合法性审查的标准与范围,具体应当包括立法权限、立法程序以及立法内容是否合法。此外,省级人大应当秉持法制统一、高效、简便的原则,确立适合的审查批准模式。
关 键 词:设区的市 立法权限 审查范围 审查标准 审查批准程序
分 类 号:D920.0[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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