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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刑事诉讼管辖异议之诉的模式选择    

Mode Selection of Jurisdictional Objections Litigation of Criminal Procedure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桂梦美[1]

Gui Mengmei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出  处:《政法论坛》

基  金: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未成年人检察案件集中管辖问题研究”(GJ2018C18)阶段性成果;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年  份:2018

卷  号:36

期  号:6

起止页码:77-86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承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目的,宣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和谐统一之价值。作为诉讼公正的入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管辖制度利益的错误分配,应当依法享有最基本的救济性权利。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起管辖权异议之事实与"口头决定"、"判决理由"、"中间裁定"等三种对待模式,但因我国立法对刑事诉讼管辖异议的条文处于空白状态,进而发生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基本诉求与权利救济未能获得尊重。诉讼理论基本内涵与程序正义的分配,使得诉权导入刑事诉讼管辖异议制度有其正当性和现实性。新时期我国刑事诉讼法需要构建管辖异议之诉,选择"中间裁定"模式,回归管辖纠纷程序性救济功能,实现管辖利益程序性保护的诉讼价值。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管辖异议 模式选择  中间裁定  程序正义

分 类 号:D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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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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