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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宪法保留    

On Constitution Reservation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张峰振[1]

Zhang Fengzhen

机构地区:[1]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政法论坛》

基  金:作者主持的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跨部门综合执法权配置与运行机制研究”(17BFX041);2015年司法部项目“严密法治监督视野下不当行政行为救济制度研究”(15SFB2010)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8

卷  号:36

期  号:4

起止页码:35-44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NSSD、RCCSE、RWSKHX、SKJJZZ、ZGKJHX、核心刊

摘  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属于国家权力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宪法保留规定。宪法保留,是指对于某些极其重要的事项,只能由宪法调整,法律及以下位阶规范性文件不得调整的制度。特定事项由宪法保留,是宪法产生的前提和存在根基,是彰显该事项重要程度和确保其规定获得重视和遵守的需要,是防范代议机关"多数暴政"的需要。基本权利和国家权力结构属于宪法保留事项。2018年《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消弭了监察体制改革的依据瑕疵,为改革提供了宪法和法律依据,对于贯彻"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恪守宪法保留及由此建立的规范保留范围和界限,对于维护我国法制统一和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国家监察体制  法律依据 宪法保留  

分 类 号:D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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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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