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期刊文章详细信息

论贩卖毒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    

On Accomplished Offense and Attempted Offense of Crime of Drug Trafficking

  

文献类型:期刊文章

作  者:温登平[1]

WEN Dengping(School of Traffic Law, Shandong Jiaot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35)

机构地区:[1]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山东济南250357

出  处:《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基  金:济南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疑难刑事案件的裁判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7YY10)的阶段性成果

年  份:2018

卷  号:30

期  号:3

起止页码:21-31

语  种:中文

收录情况:NSSD、RWSKHX、普通刊

摘  要: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购毒者作为既遂标准。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的,由于未进入贩卖毒品犯罪的着手实行阶段,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预备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在没有将毒品交付给对方的场合,即便贩毒者与购毒者之间已经达成了买卖协议,也不构成犯罪既遂。贩卖假毒品的,如果所贩卖的假毒品不含有任何毒品成分,或者只含有极低的毒品成分,未达到致使公众身体健康危险的程度,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在"诱惑侦查"和"控制下交付"等场合,由于警方对毒品交易全程进行严密控制,即便贩毒者向购毒者交付了毒品,通常也不会对公众的身体健康产生实际侵害,因此原则上不能以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犯论处。

关 键 词:贩卖毒品罪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不能犯 量刑  

分 类 号:C912[经济学类]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7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